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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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辨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涉及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一个人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了这些规定时,可能会引发重至人员伤亡或其他极其严重后果的事件。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由于行为人疏忽大意未能意识到,亦或是虽已有所察觉却过于自信已经做好了防范措施,最终导致他人不幸离世的悲剧性情况。

在咱们国家现行的刑法制度下,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他人受了轻微的人身伤害,通常来说是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说医疗费、误工费这些。这个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过失行为的一种合理界定,同时也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

被告人疏忽致人重伤需赔偿,受害者可选刑事附带民事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膳食费,若致残则有残疾赔偿及辅助设备费用。司法机关负责部分赔偿。

被告人疏忽致人重伤需赔偿,受害者可选刑事附带民事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膳食费,若致残则有残疾赔偿及辅助设备费用。司法机关负责部分赔偿。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性量刑,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通常指在生产或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范,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过失致人死亡罪则可能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法律对不同程度犯罪施以相应惩罚,确保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