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消费者要是碰到缺斤少两的事儿呀,就能按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找经营者要
赔偿啦。
2.赔偿的办法呢,就是把少的商品数量补齐,或者把购物款退回来,同时还要给商品价款的
三倍赔偿金呢。
要是增加赔偿的钱数不到五百元,那就赔五百元。
3.比如说,买了价值300元的东西,结果缺斤少两了,经营者得把300元购物款退回来,还要给900元
赔偿金(300元×3),因为900元比500元多,所以就赔500元。
4.消费者一旦发现缺斤少两,得赶紧跟经营者商量着解决。
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的行政部门
申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李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价值200元的商品,回家后发现商品缺斤少两。小朱找到小李要求赔偿,小李只同意补齐少的商品数量,拒绝三倍赔偿。小朱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李不仅要补齐商品,还应给予商品价款三倍即600元的赔偿,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遇到缺斤少两情况,经营者需补齐商品数量或退回购物款,并给予商品价款三倍赔偿,增加赔偿不足五百元的赔五百元。小朱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2、小朱与小李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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