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浩邦律师事务所
申岚琦律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江苏南京担任过多年法律顾问。 申岚琦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工作。申岚琦律师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职业态度,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为不同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优质法律服务。同时身为女性律师,申律师更加注重把握当事人内心的情感变化,长期致力于维护婚姻家庭权益,专业关注离婚案件,倡导“和谐离婚”,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调解能力为客户化解婚姻矛盾,提供和解、调解、诉讼代理服务,深受客户的信赖,也是一位“婚姻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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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要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和第三者同居,这属于很严重的过失。要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离婚,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要是因为出轨导致离婚,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更倾向于保护无过错的一方。不过,“同居”的认定需要满足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等条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长期非法同居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重婚罪,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规定的行为。如果因此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对于婚姻的稳定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有着严肃的保护。

在婚姻期间,一方出轨并与他人同居,这不仅违反了道德准则,也触犯了法律底线。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忠诚和信任,给另一方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如果这种不忠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无辜的受害者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神圣性和对受害者保护的坚定立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要有新的婚姻关系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出轨同居违背了忠诚义务,但如果没有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索要财物、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对配偶不忠,并且与第三者同居,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会评估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以及是否还有可能重建和谐的关系。如果证据充分证明了不忠和同居的事实,那么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五种情况,无过错方都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需要证明同居的情况是持续稳定的,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时间长度。因此,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于保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