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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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十万元自首之后的量刑问题涉及不多于三年的有期徒刑且可酌情予以减轻。关于诈骗罪行,若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乃至一万元之上,应被视为“数量较大”,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惩罚。因此,对于诈骗十万元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然而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已成功退还赃款,故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量刑减免。

若因涉嫌诈骗而犯罪金额高达三十万人民币,此类犯罪情节已达到“数额巨大”之范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那么便能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诈骗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自首也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可以从轻。诈骗罪10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诈骗十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因为退赃可以从轻,具体看情节。

诈骗200万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比照下列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