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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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辩护人皆享有向法庭申请转变强制性措施的权益。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若不同意转变,则必须将此情况告知申请人,同时详细阐明不同意的理由。取保候审作为特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为期一段时间的不经羁押的处理方式。

是否在取保候审结束前收到通知在刑事诉讼中,若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案情,那么该案件就可以被视为侦查终结。与此同时,对于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则以案件的结束作为终点。当案件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会通知所有涉及人员。取保候审是指由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并签订具法律效力的保证书。

当涉及到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时,比如案件结束,的确是有相应的通知的。具体来说: 首先,如果需要解除取保候审,那么决定取保候审的机构应制作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再将其发放至负责实际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则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文书的决定,尽快地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手续,同时也要向被取保候审者、保证人以及相关的单位发出通知,以便他们能够知晓这一变化。

取保候审结束后,相关部门一般会通知当事人。具体来说,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会以书面形式,将取保候审的决定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相关信息告知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点的基层群众组织。通知内容会包含案情的处理结果,以及对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等重要信息。

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人员会解除相关措施,并通知被取保人。具体的通知时间,可能会因为案情的复杂程度和司法效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通常来说,司法机关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尽快通知被取保人,以保证程序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