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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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假如债务人真得赖账不还,可别小瞧了国家抓人的手段。人民法院可是有好多招数对付这样的人,比如把他拉进失信名单、在网上公示这个坏蛋没还款的事儿等等。这时候,大家就可以去找法院讨个公道,让它强制执行这个赖皮的财产。当然,这种事儿一般都是民事案件,除非这个赖皮的人做了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比如说故意躲债、偷偷转移财产之类的,那就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了。但是,就算是这样,也不代表他就得去坐牢。

咱们来说说首先你得明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借款人要是没按时把钱还给别人,那就得给人家算上逾期利息了。还有,如果被执行人就是那个欠债的人,他没有在法院判下来的时间里把钱还清的话,那他就要多掏点钱,给人家算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两条规定说的都是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欠债还钱”这种事。

关于民间欠债的事,咱们一般都是走法院打官司来解决的,这就跟刑事案件没什么关系了。当然,要是欠钱的那位做了些骗人故意躲着不给的事情,那可就成了刑事犯罪行为了,这样的话搞不好就要坐牢的。可是,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来说,只要这个欠债的家伙没有干那些出格儿的事儿,只是单纯的欠债不还,那也就是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所以说,正常情况下,欠债不还它自己是没法让你进监狱。

要是你欠钱不还的事儿,刚好是钱用来付养父母、养孩子的那部分,那你就别想再逃避责任了。人民法院可不是吃素的,人家有权利把那笔账清掉,不管你怎么样,没钱还或者没能力还钱。不过,要是真到了实在没法再支付的地步,比如你没了工作,穷得叮当响还有坐公交车都难的时候,法院也有可能会看在这个情分上,把这件事放下了。但是要注意,不代表你就可以躺在家里啥活儿也不干了,你还是得找点儿事情做赚点钱,讨回自己的道理。

如果有人借了你钱,约定好了期限要还给你,但是他没按时还的话,那就要给他算个逾期利息。还有就是,如果有人被法院判了要还你钱,但是他没按照判决书上说的时间还给你,那他就得加倍地还你这段时间里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借了你或者别人的钱却没按时还,那他就得付逾期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不过,这些规定可没说欠债不还就得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