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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按揭贷款买房有离婚的贷款谁还合适

时间:2025.01.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1.倘若双方意见达成一致,那么便能够自行商议由谁来负责偿还贷款,此种约定仅仅在夫妻之间内部具备效力。
2.通常来讲,是以房产的归属情况来明确贷款的偿还责任。
倘若房产归属于某一方,那么该方就需要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义务;
倘若房产是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3.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就贷款偿还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此时法院一般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通常会对双方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考量,进而判决由还款能力更强的一方继续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又或者是让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共同分担还款的责任。
4.不管怎样,那些没有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依旧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银行有权利向其追讨其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
总之,夫妻通过按揭贷款买房产,在离婚之后的贷款偿还问题,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就交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李夫妻二人按揭购房后准备离婚,在贷款偿还问题上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房产归属确定还款人,小李则希望双方协商决定。二人未达成一致,也未明确房产归属,且对谁还款能力强有分歧。

案情分析:

1、若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自行商议还款人,此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
2、一般按房产归属确定贷款偿还责任,房产归一方则该方承担剩余贷款,归双方则共同承担。
3、若离婚时未就贷款偿还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双方收入、财产及还款能力等判决。
4、未承担还款责任一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有权追讨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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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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