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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没有孩子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时间:2025.01.2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27人
律师解析:
1.首先,当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却一同生活过的时候,是可以针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处理的。
通常情况下,会依据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所做出的贡献比例来进行分割,倘若一方并未做出任何贡献,那么就不应参与财产的分割。
2.对于同居期间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例如共同购买房产的款项等,这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因为这些债务是为了共同的生活目的而产生的,理应由双方共同负责。
3.倘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赠与行为,那么就必须明确赠与的性质以及赠与者的意图。
如果是附带有一定条件的赠与,当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该赠与的;
而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与,那么一旦赠与完成,就不可再进行撤销。
4.倘若双方在同居期间发生了纠纷,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侵害,此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总之,未领取结婚证的所谓“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避免因纠纷而对彼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未领结婚证便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有共同债务。小朱还曾赠与小李一些财物。后两人产生矛盾不再共同生活,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赠与财物问题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对财产有贡献应参与分割,小朱则称小李没贡献不应分。小朱还想撤销部分赠与,两人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分割,若小李确实无贡献,按规定不应参与分割,需依双方对财产的贡献比例处理。
2、共同购买房产产生的债务,属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应由两人共同承担。
3、对于赠与,要明确其性质与意图,若为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小朱可撤销,无条件赠与完成则不可撤销。
4、双方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侵权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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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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