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婚前房产方面:
通常来讲,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
个人财产范畴。
在
离婚情形下,此房产不参与分割。
然而,倘若婚后夫妻一同
还贷,那么还贷的金额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可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判决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2.婚后购买的房产:
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
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3.父母出资
购房:
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如果明确约定只赠与这一方,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若未作约定,则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
共同财产。
而当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4.共有房产:
分为双方按份额共有和
共同共有两种情况。
在分割时,会依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意愿、
出资比例等,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或者进行平均分割。
总之,离婚时对于私房财产的分割,必须综合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维护。
案情回顾:小刘和小丽
结婚前,小刘父母出资为小刘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小刘名下。婚后,小刘和小丽共同偿还部分房贷。如今两人
感情破裂要离婚,在
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分得部分房产;
小刘则称这是自己
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案情分析:1、此房产虽为小刘婚前由其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小丽参与共同还贷。根据法律,还贷金额及房产增值部分,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给予小丽相应补偿。
2、该房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小刘不能完全忽视小丽在婚后的还贷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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