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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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里面的第一百八十八条说,这个打官司的时间限制就是三年,除非是法律上特别说了要不然的话。你看这个打官司的时间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伤害了或者你认为应该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权益被伤害了的时候开始算起,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你就得赶紧去法院告状了。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已经过了二十年的话,那人民法院可就不会再给你好好处理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特殊情况。

没说啥时候还钱的话,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的民法典上说的,第六百七十五条有规定,借款人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银行或者给你借钱的那个人只能告诉你在适当的时间把钱还给他们就行。所以是不是违约得看银行或者那个人给了你多长时间让你还钱。要是你没能在人家给的那个时间里把钱还回去,那就是你违约。

如果你在这个设定好的时间段还是还不上这笔债,那人家就只好去法院告你。到那时,你就等着看法官怎么判吧,可能会让你把这笔钱尽快还给人家。当然咯,在法庭上,你要拿出证据来证实你确实欠了这笔钱,数目也不多不少,还要证明自己已经提醒过他们这事儿。然后法官就要根据这些证据来判断你到底应不应该立刻把这笔钱还给人家。

当借款人和放款人签下借条时,他们就应该知道对方需要负责该合同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假如说借款期限已经规定好并且时间已到,但是借款人却没能还钱的话,那他就是逾期违约了,必须得承担起这份后果。可是,若借款期限还没到,只是借款人自己想提前把钱给还上,这其实并不能算是违约行为,因为这并不算他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或是没有按约定来还钱嘛。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之规定,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不超过三年,除非有特殊法令。这一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或是应当知晓此情形及其责任归属之日算起。若权益受损日期早于或等于二十年以前,受人民法院保护将被予以拒绝,除非特殊情况存在,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做出延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