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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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与他人孕育子女并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或协商离婚,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非婚生子女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包括抚养费用、抚养权和探望权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与他人孕育子女并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或协商离婚,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非婚生子女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包括抚养费用、抚养权和探望权等。

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生育子女,虽然不构成直接的违法行为,但如果与另一人进行婚姻登记,则构成重婚,是违法行为。私生子女只是揭示了婚姻关系的瑕疵,并不直接违法。因此,未离婚者与他人生育子女不违法,但重婚则违法。

非婚生子女应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应施加伤害及歧视。未亲身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责任承担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所需的扶养费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与他人孕育子女并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或协商离婚,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非婚生子女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包括抚养费用、抚养权和探望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