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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给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时间:2025.01.1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53人
律师解析:
抚养费的给付与否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需要分别看待和处理。
具体说明如下:
1.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若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要求其履行支付的义务。
这种诉讼主要是围绕着经济责任的履行展开,旨在保障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2.抚养权的变更条件: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
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上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而失去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
又或者这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以及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会产生不利影响等。
3.抚养权变更的程序: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一方需要以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等合理理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法院会综合各种具体情况,谨慎地判断是否批准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李却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后小朱发现小李生活条件变好,便想变更抚养权,但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费支付,小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小朱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小李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
2、对于抚养权变更,若小朱不能证明小李存在如患严重疾病、伤残失去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法定变更条件,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法院会综合考量后谨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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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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