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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75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相关顺序的详细说明:
一、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在遗产分配中具有优先性。
当被继承人离世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就需依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的指定范围较为广泛。
它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遗产。
例如,一位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的房产由儿子继承,存款由女儿继承。
同时,遗嘱还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比如,某位企业家在遗嘱中决定将一部分财产捐赠给当地的慈善机构,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上学。
二、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形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含多种情况,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例如,夫妻双方育有一婚生子女,同时男方与前妻所生的孩子且存在扶养关系,在法定继承中,这些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留有遗嘱表明房产由女儿小丽继承,存款赠给慈善机构。但小朱的儿子小胡认为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引发争议。且小朱与前妻有一存在扶养关系的非婚生子小李,也主张继承。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遗嘱合法有效,应优先按遗嘱执行,即房产归小丽,存款捐给慈善机构。因为遗嘱继承在遗产分配中具有优先性。
2、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小丽、小胡、小李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先由他们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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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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