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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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一项专门针对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条文。其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主要包含如下内容:第一,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第二,犯罪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且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第三,犯罪客体为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最后,犯罪客观方面则需要有具体实施数额较大的非法侵占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他人财产权的完整性。本罪的特定的犯罪对象则指的是他人交予自身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以及被掩埋的物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实际情况中体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者被掩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者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犯罪的法律构成要件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侵吞公司资产行为(亦称“职务侵占罪”)系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借用职权之便,不正当地将所属单位的财务据为个人所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对于实施此类犯罪行为者,依其涉案情节轻重,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在我国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划分为两个级别,即:倘若犯罪嫌疑人通过职务之便,私自占有本应属于所在单位的六万元以上资产,则被视为情节严重;而贪污金额达到百万元以上,则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侵占罪,是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不合法的手段将他人交给自己监管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且拒不归还。比如有人捡到别人遗失的财物不归还。这个罪的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的行为,而且数额还要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