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侵占多久后才构成侵占罪行为

侵占多久后才构成侵占罪行为

时间:2025.01.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构成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的问题,并非单纯由时间长短来决定。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构成要素:
1.非法占有目的:这是侵占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求。
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这种故意不是偶然或无意的行为,而是经过思考后做出的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决定。
2.拒不退还或交出:此为侵占罪的关键行为表现。
当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向行为人要求返还财物时,行为人明确地表示拒绝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只是暂时占用财物,并且在权利人索要后及时归还了财物,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构成侵占罪的。
比如,临时借用朋友的物品,在朋友需要时及时归还,就不存在侵占问题。
3.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侵占的财物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
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对“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通常这个标准在1万元以上。
只有当非法占有目的、拒不退还或交出以及数额较大等条件同时满足时,才构成侵占罪,时间长短在这个判定过程中并非决定性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李保管自己价值2万元的贵重物品,一段时间后,小朱向小李索要该物品,小李却明确表示拒绝归还,声称物品是自己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构成侵占,小李却不以为然。

案情分析:

1、从非法占有目的看,小李擅自将受托保管的小朱财物据为己有,体现出其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2、在拒不退还或交出方面,当小朱索要财物时,小李明确拒绝归还,符合侵占罪的关键行为表现。
3、关于数额较大,涉案财物价值2万元,达到一般认定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综上,小李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