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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有权利继承遗产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66人
律师解析:
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是有权利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及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情况时,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一规定是基于对胎儿这一特殊主体权益的保护考虑。
因为胎儿虽然尚未出生,但在遗产继承等特定情境下,其未来的利益需要得到合理的保障。
然而,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就不存在。
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看,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这个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具体理解
在遗产继承的实际操作中,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例如,在分割遗产时,要预留出一部分财产给胎儿。
如果胎儿顺利正常出生,那么他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合法地取得之前为其保留份额的遗产,享有这份财产权益。
但要是胎儿娩出时是死体,这种情况下,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具体而言,这部分遗产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总之,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着相应的权利保障,其能否实际取得遗产,关键取决于出生时的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家人在分割遗产时,对于是否要给小朱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份额产生争议。部分家人认为胎儿未出生不应有份额,部分家人则认为应保留。最终保留了份额,后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对于此前保留份额的处置又起纷争。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分割小朱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份额。
2、由于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小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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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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