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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变更抚养权怎么弄的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21人
律师解析:
自愿变更抚养权,可参照以下详细步骤有序进行:
一、协商一致
双方需针对变更抚养权这一事宜展开深入且全面的沟通。
在充分交流各自想法和现实情况后,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中,要清晰、明确地阐述变更抚养权的具体原因,例如一方工作变动导致无法妥善照顾孩子,或是孩子自身意愿等。
同时,对于变更后的抚养安排需细致约定,比如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具体金额、支付周期等)、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探视时间、地点、频率等),确保各项内容具体、可操作。
二、申请公证(非必需)
为进一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可视情况选择前往公证处对变更抚养权协议进行公证。
经过公证的协议,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不过需明确,公证并非法定的必经程序,即便不进行公证,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办理迁移手续(如有需要)
若涉及孩子户口迁移等相关问题,双方应准备好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必要材料,前往户籍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孩子的户籍信息及时、准确地更新。
四、通知相关方
比如孩子所在的学校等,及时、如实告知抚养权变更的情况,以便学校等相关方能够配合后续可能涉及的接送安排、家校沟通等事宜。
总之,协议变更抚养权必须符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就孩子抚养权有约定,后小朱因工作变动频繁出差,难以照顾孩子,便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权。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约定抚养费及探视权等,但小朱认为无需公证,小李则坚持公证以增强效力,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协商变更抚养权并达成书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商一致原则,协议对变更原因及抚养安排等作出明确约定是合理的。
2、关于公证问题,公证并非法定必经程序,小朱的观点有法律依据,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力,但小李希望公证增强效力也有一定合理性,只是不能强制要求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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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公证处公证,进行抚养权变更。 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 更多>>
  • 自愿变更孩子抚养的,男女双方协商即可,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无须到哪个地方办理什么手续,只有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才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更多>>
  • 不需要。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双方签字就有效,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若对方不同意,且对方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当事人可以起......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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