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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房子遗产去世有谁继承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70人
律师解析:
男方去世后,其房子遗产的继承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
1.有遗嘱的情况:
若男方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房子遗产的继承就会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是男方对自己财产处置的一种明确表达,他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这些指定的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例如对自己有特殊情谊或者有过帮助的朋友等。
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2.无遗嘱的情况:
当男方没有留下遗嘱时,房子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在继承开始后,享有优先继承权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特殊情况:
如果存在对男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法律考虑到他们对男方的付出,会赋予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使其能够参与到房子遗产的继承中来。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其生前未明确表示房子归属,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父母小丽、小静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且小朱的朋友称小朱曾口头表示房子有其一份,而小李认为应按法定继承来分,争议焦点在于房子该按遗嘱还是法定继承分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如书面遗嘱且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应按遗嘱内容执行,指定的继承人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其他人,都可依法继承。
2、若没有遗嘱,房子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3、若存在对小朱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他们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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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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