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代理权主要分为一般代理和特殊授权代理两种。一般代理主要涉及一些基础的诉讼行为,比如提交文件、参与审判等。而特殊授权代理则拥有更多的权利,包括代表当事人处理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等。

诉讼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特别授权代理两种。果要代理他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就需要有授权委托书,并且了解代理的具体事项。如果对诉讼代理权限有哪几种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变更抚养权可以适用诉讼代理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行为,都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的事项,在委托书之中需要明确注明。

一般代理: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民事诉讼代理权限有哪几种,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有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即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查阅卷宗材料,申请回避,进行陈述,到庭辩护,审查证据等。另一种情况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由于这些行为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紧密相关,这时当事人就必须作出相应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