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是不可以随意毁约的。
当
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然成立并且开始生效,此时双方都肩负着
履行合同的责任。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去支付租金,那么另一方就能够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去追究这一方的
违约责任,像让其补交租金,承担一定的
违约金之类的。
然而,如果出现了法定的解除事由,就另当别论。
比如说因为一些
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原本的目的无法实现;
又或者在履行合同的期限还没到之前,对方明确地表示自己不会履行主要的
债务,或者是以自己的行为暗示不会履行主要债务等等这些情况,那没有收到款项的一方是可以
解除合同的。
但可千万别仅仅因为钱没给就随随便便地毁约,要是这样做了,很可能就会给自己招来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谨慎对待合同和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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