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实际施工人代位求偿权怎么算的

实际施工人代位求偿权怎么算的

时间:2025.06.05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807人
律师解析:
在涉及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实际施工人遭遇发包方未履行支付工程款项之约定义务的境况,符合特定情形时,即可有权代表承包人以自身名义向发包方提出相应诉求。
此种被称为“实际施工人的代位求偿权”的权利构建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如下:
首先,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应确立一份合法且具有效力的工程承包合约;
其次,承包人未能积极采取行动行使其针对发包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第三,该项债权必须是不归属于承包人独有且专属本身权益的性质;
最后,实际施工人针对发包人的债权亦须临近或者已经到期。
就代位求偿数额的计算而言,其数值往往依据实际施工人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双方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作为基础。
此外,还需斟酌工程变动和索赔等可能会对金额产生影响的各类因素。
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准则需要按照各个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综合考虑到每一个案件的独特情境才能最终予以确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振律师团队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科班出身,曾在公检法系统任职,成为执业律师后,始终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务纠纷等民商事业务,了解系统办案思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