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签署的合约中并未明文规定违约条项时,实际上仍然是可以进行索偿的。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
法规的相关条例,针对一方拒不履行原有
合同义务或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的行为,应由该方承担持续执行相应义务、采取必要修补措施或是
赔偿由此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等形式的
违约责任。
尽管合同中并无明确的违约条文,然而若有一方因自身
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受损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且这其中应包含合作完成后本应获得的经济利益部分。
然而,赔偿金额总和不可超过
违反合同一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预见或应该预计到的因为违反合同导致的潜在经济损失。
此外,作为裁判机构的法院将结合合同的性质、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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