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了一笔钱给别人,他们之间约定好了借款利率和逾期未还的违约金,结果到了还款日期,对方没有还,这种情况,我朋友向对方讨回借款的时候,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赔偿?

湖北 - 襄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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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法务团

地区:湖北 - 襄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2021-03-08 18:4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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