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赌博罪的追究并不仅仅以
涉案金额作为唯一判断依据。
通常情况下,当
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策划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或主要经济来源时,便有可能触犯赌博罪。
其中,“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三名及以上个体参与赌博活动,且抽头获利总额累积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组织三人及以上个体参与赌博活动,赌资总数额累积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组织三人及以上个体参与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积达二十人以上;
以及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及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
回扣、介绍费用等收益的行为。
而所谓的“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将赌博活动视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或主要经济来源。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
犯罪,还需结合案件的其他相关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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