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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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引发之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外,即保险公司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者先行支付必要的急救费用,同时保留对肇事者的追索权。同时,若由此引起伤者的财产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无需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

若经法医鉴定,死者之死与车祸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那么肇事方应承担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的责任。在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应对受害者所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及恢复期间所必需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同时也需对因伤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出车祸时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与各方代表达成共识,承诺由驾驶人协同车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前往保险公司进行详细深入的理赔金额计算,以确保在法定的强制性(即“交强”)责任范围内,对此次交通事故中的所有赔偿要求和费用作出妥善且合理的处理安排。其中,对医药费用的赔付上限规定为人命伤亡责任险额度的 1 万元,而对于死亡或人身伤害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则设定了 11 万元的最高上限。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款项的支付方式,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具备向投保人支付的权利,同时亦拥有直接向事故受害者支付保险款的权限。对于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保险公司需进行详尽的核实、认定,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保人;若被认定为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同样需要出具明确的书面解释;如情况的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应于与投保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决议后的10个自然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通常情况下,出了交通事故后,你可以向对应的保险公司告状。但是,如果这起车祸还涉及其他责任人——比如对方的驾驶员或车主有过错,那你也可以把他们当共同被告,一起打官司。告谁,这得看事故具体情况和责任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