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退出合资关系之后,对于
退股之前遗留下来的公司负债,退股方往往需要履行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在退股之时已与其他合作伙伴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对退股后的责任分担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则应按照该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协议并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换言之,倘若第三方并不知晓他们之间的协议存在,仍有权向退股方提出负债追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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