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于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首先推定原则是只要是在主观上有实施污染,造成环境损害,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是属于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话,同样也需要进行承担刑事责任。

1、犯污染环境罪,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污染者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对环境造成折磨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是生存的源泉,每个人都必须保护环境不受破坏。每个人都有举证责任,遇到破坏环境的行为,必须制止并提供证据。

1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2 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等等。

环境污染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