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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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后未如约还款,抵押权方会先进行沟通协商,比如延长还款周期或分期还款。若协商不成,抵押权方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抵押物业进行估值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债务人仍需偿还剩余债务。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手续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手续: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定借款合同等;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产抵押给个人手续如下: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4、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