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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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个人债务是要用个人财产来还的。但要是债务里有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那部分。在执行的时候,还要保护好非债务人配偶的权益,比如说要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得先评估房产,保留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只处理债务人的那部分。

处理离异时的债务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通常不被视为共同债务,由承担方负责。但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仍属于共同债务。此外,还需要全面考虑债务的属性、用途、时间等因素。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债务怎么分?这得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是为了家庭日常和共同生产经营借的钱,那就是共同债务,得两个人一起还。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比如拿去干坏事了,那就是个人债务,得由举债的人自己还。

婚姻破裂分居时,要考察债务形成的原因。要是债务是为了维护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就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而债权人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共同方面的,那通常就会被判定为是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分居后,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承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