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房屋预售合同的备案要求需在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
自签署预售合同时起,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房地产管理主管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在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并通过房管局完成登记备案之后,该预售合同即具有
物权法上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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