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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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乃是涉及刑事处罚范畴的犯罪行为之一。此种犯罪指自然人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害,且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方能定罪量刑的行为。换言之,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

交通肇事罪所属的刑事罪名类别的界定在刑法体系中,交通肇事罪被归类为刑事犯罪的范畴,它特指违反了我国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重大的交通事故发生,造成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因此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换言之,只要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该罪名的潜在犯罪主体。

在法律角度,交通肇事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类型,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它通常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犯罪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和损害。在实际生活中,比如因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都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类型。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疏忽或过失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它涉及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根据《刑法》,行为人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视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