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后逃跑,并不属于自首行为。因为,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这个阶段逃跑,就表明他没有自愿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和制裁,反而企图逃避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显然不符合自首认定中主动性投案和坦白交代全部罪行等必要条件。

在移送监管期间逃跑,并不等于自动投案。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逃避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的调查。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擅自离境,说明当事人没有积极配合法律处理的诚意,而是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这显然与自动投案的构成要素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或司法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并不排除自首的可能性,关键在于逃跑后是否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首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考虑逃脱行为的影响以及其他自首条件是否满足。理论上,取保候审后逃跑的人仍可自首,但最终认定需依具体情形和司法机关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或司法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并不排除自首的可能性,关键在于逃跑后是否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首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考虑逃脱行为的影响以及其他自首条件是否满足。理论上,取保候审后逃跑的人仍可自首,但最终认定需依具体情形和司法机关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或司法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并不排除自首的可能性,关键在于逃跑后是否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首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考虑逃脱行为的影响以及其他自首条件是否满足。理论上,取保候审后逃跑的人仍可自首,但最终认定需依具体情形和司法机关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