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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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在取保候审阶段的严重程度在涉及到制造、贩卖假药的犯罪案件中,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受到刑罚。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两者划上等号。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能直接关系到是否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更严厉的刑罚。然而,若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他/她就有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被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被告身患重病、无法自理生活,或属于孕妇、哺乳期且有子女的妇女,一般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法律允许其取保候审。不过,最终是否批准,还得综合案件情况来判断。

在对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罪犯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虑。比如说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以及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风险等。如果罪犯所犯罪行较轻,比如可能只会被判处管制或者附加刑,或者即使面临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也不会增加社会风险,那么罪犯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涉嫌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确保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不毁灭证据,不妨碍证人作证,且对公共安全无严重威胁。法院或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可能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符合条件者,有望获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可能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大;患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或检察院不批捕的;需复议、复核的;调查未完成的;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需复议、复核的。但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逃避侦查者、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罪行者不能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