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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受贿罪量刑数额标准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9.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进行定罪处罚
具体涉及到量刑情况,处罚依据为不同程度的受贿数额。
受贿金额达到以下范围,则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受贿金额超过此范围且达到另一个上限,即“数额巨大”,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判罚时同时缴纳罚金;
而当受贿金额达到最高级别,也就是“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具体而言,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而受贿金额若超出三百万元,便应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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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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