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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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在《民法典》中是很重要的一种合同,我们得好好掌握相关规定。根据第667条,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钱,到时候再还本付息的合同。第668条说要书面订立,不过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另说。合同得包含借款种类、金额、利率、期限这些要素,就是为了把双方的权责说清楚,保证交易公平合法,减少纠纷,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借贷关系中债权持有期限的司法保护原则:债权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三年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最长保护期是二十年。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的用途、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则按照交易习惯和当时的市场利率来确定。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则默认无息。借款人应当按时还款,如果逾期未还,则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合同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偿还债务。要是借款期限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债务人就可以随意选择还款时间,债权人也可以催告对方还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那就可以视为无息借贷。要是利息约定不明确,那就需要综合考虑来确定了。通常情况下,自然人间的借款都是无息的。

借款合同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典型合同之一,通常需要通过书面形式来签订。不过,在自然人之间的贷款中,可以根据特别约定来进行操作。 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款的种类、货币、用途、额度、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各方都应遵守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以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