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聂嘉仪律师,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曾担任中国交通广播FM90.5《律师在线》栏目嘉宾。 聂嘉仪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曾服务的顾问单位有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自执业以来,聂嘉仪律师一直从事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代表性民事典型案件:胡某诉湖南润达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诉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某诉湖南航天远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某诉李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案件。代表性刑事案件:戴某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商品罪、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案件。同时,也为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多个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作为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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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十五天是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惩处,被惩罚者要在拘留所被关押。这项措施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与刑事拘留不一样,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的强制措施,针对的是刑事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为碰到某些必须立即处理的特殊情况,而对那些做了坏事或者很可能是坏人的人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先把他们暂时关起来。 被关起来的地方就是看守所。

行政拘留一般是十五天,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会被关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拘留所,让他们在里面接受监管。这个措施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实施的,目的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一段时间,来对违法行为进行强制纠正。

“拘留十日”通常就是说要被行政拘留十天,在这期间违反规定的人会被关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拘留所里。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目的是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人,通过强制惩罚和教育,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十日拘留,通俗来讲就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规的个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被处罚者会被羁押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拘留所。这种行政处罚主要是为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和限制,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