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姚春波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擅长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房屋产权,继承,婚姻等家庭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刑事案件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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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提请逮捕的审查期限通常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或三十日,尤其是对于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逮捕申请后,有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非法传销罪的刑事拘留理论上限为三十日,但实际期限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依据《刑诉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涉嫌传销的被拘者,应在拘留期满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日,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逮捕后嫌疑人将面临刑事诉讼;未批准则释放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因非法传销活动被刑事拘留的话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的,传销的这种活动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刑法中是对其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理的。而且,传销的这种行为跟传销组织虐待,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的这些非法行为是相互不冲突的,所以,这些都有可能会数罪并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