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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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以人身威胁勒索财物或非法要求控制他人。量刑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并罚金,严重者可没收财产。情节轻微者,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恶性犯罪,如施暴致重伤死,死刑并没收财产,执行后财产仍受追缴。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以人身威胁勒索财物或非法要求控制他人。量刑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并罚金,严重者可没收财产。情节轻微者,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恶性犯罪,如施暴致重伤死,死刑并没收财产,执行后财产仍受追缴。

根据我国法律,团体绑架者将受严惩。情节严重者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剥夺财产。轻者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致人重伤或死亡,将处无期徒刑至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团伙绑架罪属严重刑事犯罪。一般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极恶劣如致人质死亡等,或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实际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我们应关注并维护社会安全和法治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团伙实施绑架犯罪属于重大罪行,通常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情节较轻者,则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司法对集团犯罪严厉打击,可能加重刑罚。具体量刑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及伤害程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