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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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指在他人托管下的财物,或他人遗失物件、埋藏物件被行为者非法地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同时行为者又拒绝归还或者交付所侵占之物的犯罪行为。构成侵占罪的核心标志在于行为者对于所占有之物的所有权存在着非法属性以及故意为之的主观心态,并且必须要有拒不返还的客观事实。

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采用不法手段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律所规定标准的违法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方式多种多样,例如私自侵吞、秘密盗取、虚构事实骗取或利用其他卑劣手段进行非法占有等。

满足如下所有构成要件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侵占罪:第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第二,在客观层面上,这种行为需要表现为擅自将本应归属于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其价值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时当事人必须对这些物品予以拒绝并拒不返还;第三,在犯罪主体方面,该罪名适用于任何一般的自然人;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情形以下四个要素需同时具备方能构成职务侵占犯罪行为:1.必须以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前提条件;2.所侵害的应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个组织的财产所有权;3.数量标准必须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法定标准;4.在主观心理状态上,应当是出于直接故意的心态,并且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个组织财物的强烈意图。

侵占罪,就是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把别人委托保管的、遗失的或者埋藏的东西,直接非法占为己有,而且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在别人要求归还的时候,还不归还。要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侵占的东西是别人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拒绝归还别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