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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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协议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是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况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此种借款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若借款协议系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所达成的结果,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此类借款协议亦会被视为无效。

若某项借款协议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的违反,有可能导致该协议被视为无效。换言之,如借款协议涉嫌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抑或违背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等核心价值观,则此类借款协议将被视作无效。另需注意的是,如果该借款协议是由行为人和相对人蓄意勾结,恶意侵害他人正当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同样也会被认为无效。

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诉讼请求需满足四个关键条件:案件须在法院受理范围内,管辖权归属明确,当事人资格清晰,以及诉讼请求具体并有充分事实依据。即使借款协议无效,若诉讼申请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仍有责任审理并作出裁决。

借款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清或无法履行等。判定协议有效性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证据。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效カ分类:一、主合同已执行,与补充协议关联紧密,两者皆有效;二、主合同无效但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具法律效力;三、补充协议需依赖主合同,效力暂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