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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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并且有责任的人知道这个事情了,那你要在3年内采取行动。这是从那天算起的时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死掉了,你就像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计算时间。不过,如果你是在他死后马上才知道这件事的,但是还不清楚谁是他的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者的话,那你就要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谁是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者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计算时间。

咱们就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说法来说吧,按照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矩来,法律上说的是诉讼期限是3年,这是从你知道自己权益受损,或者说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刻起开始倒计时。然后,假如这时候债务人身亡了,那咱们这些债权人通常也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身亡的那一天再重新开始算起。

如果说有的,那就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他的遗产要先用来还债。如果遗产够还债的话,那就用遗产把你的钱还了;但如果不够还债,那你可能就要少拿一点。如果这个人连遗产都没留下,或者说遗产没人要的话,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遗产就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然后拿来做公益事情。这样子的话,你可能就拿不到你的那部分钱了。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继承开始了之后,要是还没能确定哪些人能继承遗产,又或者还找不到谁来管遗产的话,这事儿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比方说,假如某个欠债的人死掉了,他的继承人要想接手处理这些债务,那他们得先把自己给定下来,这个过程可能会让债权人没法儿去追讨债务。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人的死亡算是诉讼时效中止的一个原因。

那就没辙了,除非这些孩子自己愿意掏腰包还多出来的那部分债务。当然,如果这些孩子不想继承遗产的话,那他们也不用管他们爹妈欠下的那些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