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担心,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的内容,你是有权让那个欠债的人按照你们当初约定好的时间把钱还给自己,并且还要加上逾期利息。如果他还是没能按时还钱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官来帮你要回这笔钱,包括本金和逾期利息。在法庭上,欠债的人需要拿出证据来说明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还钱,比如说是因为经济困难或者是债务重组之类的原因。

要是你好朋友找你借钱,你要是不想还的话得找个靠谱点的借口。这个借口必须是从法律依据和你们之前商量好的事情出发来考虑的。根据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就是因为签了合同之类的法律行动才能有的权利,那.样的话,权利人就可以让别人为他们做或不做某件事。

倘若民间借贷行为中的借款人拒绝偿还欠款,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利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相关还款事宜。一经司法机关作出对借款人有利的民事审判或者调解书,且该判决或调解书已具备法律约束力,借款人便须严格遵守还款义务。若借款人仍拒不履行,债权人可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法律明文规定,债务方应严格按照既定的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借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具体日期的,债务方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而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则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催促债务方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归还借款。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需依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偿还所借款项。倘若您的朋友在借款时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您便可依据此约定向其索要欠款。若对方未能如约还款,您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例如发出催收通知、启动诉讼程序等方式,以促使其尽快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