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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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法律上,债务人死掉以后他留下的财产既包括他欠我们的钱,也包括他自己有过的钱财,所以这些东西都应该用来还债才对。假设他欠咱们的钱比他手里剩下的钱多,也就是说遗产不够还债的话,那么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去法院请求分得遗产来替他还债的,或者找别的办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从现在的法律来说,债务人死掉了,他欠我们的债可不能因为他不在人世就自动消失了,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利去追讨这笔债款的。

这时候,继承人可以选择不还那部分超出了遗产价值的钱,除非他自己愿意付出来。而要是继承人不想继承家产的话,那他们就不用管这些债务。所以说,只要有人去世了,债务可不是什么都不用说了就能消失。继承人得看实际遗产值多少来决定怎么还债,除非他们主动放弃继承。如果遗产丰富到能还得出清所有债务,那么债务自然也就没了。但要是遗产不够还完债务,继承人就可以选不还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钱。

当我们把原本存在的债主和欠钱的那个人之间的欠款给结了之后,也就是不再有这个债务关系了,这时候那个债主享受的相应权益也就跟着消失,除非是法律上还有特别的要求或者双方之前有另外的协议。

当我们说债权债务完蛋了,那么这种结束其实也包括我们说的那个从权利,一般来说没人去管它,除非法律另愿规定,或者是大家之前就这么商量着来的。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挂了,那他欠的债基本上也就不用还了,除非有什么别的法律规定或者是大家之前就有个清楚的约定,要把这个债给留下来。

若债务人身故之后,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来合理分配其遗产。在债务人无任何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且未设任何遗嘱受赠人的情况下,其所留下的遗产将会依法由我国政府接收,然后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倘若该债务人为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职员的话,那么其所继承的遗产最终也会冠以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名义进行管理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