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要是你遇到借钱不还的人,想要告他的话,管辖法院可以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是个普通人,那就去他常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吧。但如果被告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那就得找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被告不止一个人,而且他们住在不同的地方,那每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这个案子。所以说,要告谁,去哪个法院,主要看被告住在哪里,还有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公司企业啥的)。
原告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如果想撤回诉讼请求也是允许滴,不过这个撤诉的事儿得看法院怎么判断。也就是说,如果您遇到的是民事借钱纠纷这样的案子,只要符合一些规定和要求,就能在法庭还没宣布结果的那会儿,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最后能不能撤,就全看法院咯。
关于原告在判决宣告之前请求撤回诉讼之情形,是否许可应依人民法院之裁定而定。故此,若涉及到民事借贷纠纷之原告欲撤回诉讼,理应对所审案件所在之该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详细说明撤诉缘由及相关法律依据。本院会根据案件之实际状况与撤诉申请所载明内容为基础,斟酌判定是否批准撤诉。若经审查后本院同意撤诉,则该案将不再继续审理;反之,若本院未予批准撤诉,则该案将依法依规进入审理程序,直到最终裁决做出为止。
若人民法院自受理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经办仍未果,申请执行方可向上级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上级法院可依法要求原法院于特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亦可决议由自身进行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下级法院进行执行。据此,倘若民事借贷纠纷案在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书后超过六个月尚未得到执行,申请执行方即可依照上述法律条文向上级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个人借贷纠纷无疑是属于人民法院所应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若原告与该案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冲突,同时也能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并且该类纠纷亦在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范围内,那么人民法院理当依法受理此类涉及个人借贷的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