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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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被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最长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37日。因此,若在经过37个自然日后,公安机关认为无需对相关人员进行追究刑事责任或发现其并无拘留之必要时,应立即做出解除拘留决定并将当事人释放;而需要指出的是,如若公安机关未能遵守该期限规定,导致当事人被超期拘留,当事人有权提出申诉。

刑事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的三十天内,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或没有犯罪行为,嫌疑人可能会被无罪释放。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请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会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简单来说,在三十天内,根据证据情况来决定是释放还是逮捕嫌疑人。

刑事拘留后三十天内能否获释,取决于多种因素。要是证据不够或确实无罪,可能就会被释放;要不然,公安部门可能会申请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部门在拘留后的三天内,需要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检察院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要是没批准,就得马上释放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解除后是否要缴罚款,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案件没涉及犯罪,或者罪行较轻,通常就不用交罚款了。但要是在拘留期间发现有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那就可能要交罚款了。每个案件的处理结果都不一样,得依法来判定。

行政拘留从进入拘留所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拘留期限累计到期满。如果拘留期满达到15天,被拘留人有权申请释放。例如,某人在6月1日被裁定行政拘留15天,实际上是从6月2日开始计算的,到6月16日累计达到15天,期满的当天就应该被释放。这样做既保证了法律程序的公正,也维护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