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贷纠纷特指涉及到借贷行为的相关
财产权益
纠纷,通常因为借方未能准时偿还所借财物而引发矛盾。
在处理借贷
纠纷案件过程中,提
起诉讼方即
债权人需要主张其所拥有的
债权请求权已经依法正式确立且已经到达
债务履行期限,为此,他们需向法院提交能够证实其权益确实存在并且已达履行期限的法律要件事实的相关
证据。
鉴于
借款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义务履行具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因此,债权人在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时,必须承担证明两个要件事实成立的
举证责任,这两个要件事实分别是合同的合法成立及生效以及其自身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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