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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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通常应由涉嫌犯罪之人、被指控犯罪之人或是其合法授权代表、直系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等主体向负责处理案件之执法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提交申请之际,需提供相关的保证人选或是另行支付相应数额的保释金作为担保。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提交地点及接受对象,通常来说,应在负责案件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之间进行选择。申请人的主要范畴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辩护律师等。在提出申请的过程中,必须附带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担保形式,例如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的详细资料。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须向负责调查案件的相关机构,例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申请。在众多申请者中,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律师等主体身份。在提交申请之际,必须同时递交一份详细明确的书面材料,并且还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取保候审的申请一般应由涉嫌犯罪者、被告人或其合法代表、近亲及辩护律师向办案主管机构(通常为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正式请求。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必须附上保证人的相关信息或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

关于法院取保候审的申请应向何地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经由案件承办单位办理,对于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言,他们享有提出此类申请的权利。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于七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否决的决定,若决定予以批准,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