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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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前往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时,您需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首先是宣告
起诉程序的阶段(一):
离婚案件的起诉意味着您将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解除了与另一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要求依法予以裁决。
在这项程序中,作为原告,您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及相关附件材料。
接着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二):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案件后,开始正式的
诉讼流程,直至作出宣判前所进行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总和。
然后步入判决阶段(三):
根据审理过程中的
证据以及
证言,法院会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
同时,所有的判决都必须公布于众,包括即时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所有
判决书都会在宣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送达给相关
当事人。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法律文件,以备后期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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