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具体条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都不得予以中止执行。该法条并未明文规定在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频繁受到
传唤的影响,但是从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来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必要的调查工作和询问程序,因此他们很可能会成为传唤对象。然而,关于传唤的具体频次和方式则应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
法规来作出决定。若经审查后发现不应再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公安机关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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