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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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在下列五种情形中,皆可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1.对于已知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或者驾驶人弃车而逃避事故现场;2.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认可自身并无任何事故责任,却选择驾车远离事故现场;3.尽管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且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医院;4.在接受相关调查过程中,事故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妄图逃避法律责任;5.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停留后,未经证实以及未承认曾经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肇事逃逸者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仍需对其不当行为负有对应责任。具体处理措施如下:对于那些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肇事逃逸行为,应进行行政处罚。这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对肇事逃逸者发出警告或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然而,若该类事件已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判定标准,则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并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司法判决,判处肇事逃逸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役的刑期。

在轻微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当事人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可能有拘留或罚款。民事赔偿方面,逃逸者要对受害者承担全责,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和营养费等。

对于肇事逃逸但情节较轻的人,我们应该在行政和民事两方面采取措施:在行政方面,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以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在民事方面,要求他们承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合理补偿。这种双管齐下的策略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视具体情况而定。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是肇事逃逸,如果不知情而离开现场,要由交警根据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肇事逃逸。如果认定是逃逸的话,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