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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哪些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35人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的人群:一种是受托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士;另一种则是发现并实际掌控了他人遗忘之物或者埋藏物品之人。依照我国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若其所占有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绝归还或交付给原所有者,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被判定犯下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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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丽华律师

福建商通律师事务所

詹丽华律师,永安西洋人,毕业于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因对法律和律师职业的热爱,刻苦自学,取得厦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文凭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执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的法院判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操经验,成功办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本律师承诺,接受委托后,必尽心尽责,争取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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